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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南华县开展的“减租、减息”运动

2015-06-25 20:47:00来源: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作者: 杨锦堂 李雨田 李冰 常合民 朱先舟

  杨锦堂 李雨田 李冰 常合民 朱先舟

  1940年以后,我国抗日战争基本上进入敌我相持阶段。1942年,是敌后抗日战争最艰苦的一年。日本侵略者,对敌后抗日根据地采取了反复“扫荡”、“铁壁合围”、“三光政策”以及“蚕食政策”,我冀鲁豫抗日根据地是敌人进攻、打击的重点之一,战争频繁再加以天旱、蝗虫等自然灾害,人民生活非常贫困,我抗日根据地处于极度困难的境地。南华县包括菏泽西半部和东明的东半部、地处黄河南岸、是菏泽、东明两县城敌伪力量较大的中间地带,是敌、伪、顽军极力争夺的地带,斗争尖锐而复杂,1942年8月,我八路军给敌、伪、顽以沉重打击,为建立抗日根据地扫清了障碍。不久,南华抗日民主政府正式成立。由于敌、伪、顽对我党的方针政策歪曲宣传和破坏,广大群众对我党、我军的政策不甚了解,中共中央平原分局和鲁西南地委及时做了正确而具体的指示和领导,使群众运动得以顺利发展,取得一些成绩,因而对根据地的建设和巩固起了重要作用。

  一、南华地处鲁西南,是以前曹州府辖地,地主封建势力较大,人民生活贫困,深受封建势力压迫和剥削,主要表现如下:

  地主经济剥削:(一)地租:主要分两种——大种地和小种地。大种地,就是地主出租土地,生产成本如耕牛、车辆、耧、犁、耙等农具和种子、肥料概归佃户,收获是对半分。小种地是上述生产成本概归地主,佃户出劳力收获是三七开,即地主得70%佃户得30%,草随牲口走——归地主。这两种剥削方式,是大量的,普遍的,此外,还有定额租和二八锄。定额租是根据常年产量和距家远近等具体情况,地主以定额出租给佃户,一般情况,地主不问当年产量,照定额收租,这种剥削方式近于大种地性质。“二八锄”是佃东把犁地、送粪、播种完成后出租,承租佃户只管锄地、管理和收获,分成是二八开,故叫“二八锄”,即佃户得20%,佃东得80%,也有佃户得10%,大约是根据作物品种、苗情和管理难易等具体条件议定的,这种剥削方式属于小种地一类。

  (二)超经济剥削:佃农还常为地主负担不少非农业劳动,铡草、喂牛不用说了,还要干许多同农业无关的杂活如扫院子、打水等,佃户的妻子要替地主干一些家务劳动,如磨面、看小孩等。还有一种佃户最头痛的超经济剥削,即“里搭股、外吃亏”,地主也搭劳动股,明明比佃户劳动差,也搭个整股,基本上还是辅助劳力的小孩,也硬搭个半股,他们干轻活,出工少,却按股分粮,“外(佃农)吃亏”非常明显。

  富农经济剥削:多数是雇工方式,一个强劳力大约负担近20亩的农业生产,常年收获原粮四、五千斤,而工资粮约为700斤,加上年吃粮约600斤,雇工所得约1300斤左右,剥削量不小。此外雇工也干许多非农业生产的活,如扫院、打水和大量家务杂活,除春节前后20天时间可以回家外,全年劳动日归富农支配,雇工、佃户生了大病或年岁已过中年,就被辞退。

  高利贷剥削:农村中除雇工、佃户外,还有数量更多的贫下中农,他们所受压迫盘剥也很重,除国民党、日伪横征暴敛外,还同雇工、佃户一样受到高利贷剥削。平年借钱粮,年利30—50%,荒年借粮是“借一还二”,或“借一还三”,即春借一斗,秋还二斗或三斗,借钱同借粮也差不多,有一种利息叫“驴打滚”,是按月息复利计算,且借钱时扣除当月利息。

  此外还有,地富掌握村政权,利用贪污、黑地(隐瞒土地)等方式,把相当一部分负担转嫁到贫下中农头上。至于穷人秋贱卖,春贵买,更是普遍现象。地富还发不少灾荒财,遇到灾荒年,用些许粮食典、当、买贫下中农的耕地,土地集中的速度比平年更快了。

  根据上述阶级关系看,平时群众生活已很差,在残酷的战争年代年代,遭受国民党、日伪的压榨,又加上1942年的严重旱灾,农业歉收,到1943年春,群众中十之八九就没有什么粮食了,主要靠糠菜,薯藤、树皮、树叶等维持生活,大都饿的面黄肌瘦,有的背井离乡,外出逃荒,有的卖儿卖女,这时就是部队、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也往往弄不到吃的粮食,弄到一点也多半是黑豆、高梁、棉籽等,小米是不容易搞到的,总之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生活问题,当时主要的是粮食问题,而地富的粮食虽然比丰年时少些,但还有相当部份余粮。

  二、南华县根据上级党委指示,于1943年春天开始进行减租减息到结束,大体上可以分两个阶段:1943年春到1944年秋,拔掉白虎敌伪据点前,算第一阶段,1944年秋到日寇投降,算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在抗日根据地内,一般说我们都知道必须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懂得“兵民是胜利之本”和只有代表群众利益,改善群众生活,才能发挥群众的抗日积极性,才能巩固根据地的革命道理,也知道群众迫切要求解决吃饭问题、口粮问题。我们非常向往黄河北岸中心区,如濮县、范县那样的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但南华情况不同,要想开展起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困难很大,从客观上看:距敌伪据点近,北面后长张中心区距白虎大据点10数里,南面中心区圈头距高庙、肖老家据点仅五、六里,当地的国民党在外边的大官僚也不少,后长张的张子鱼(县长),肖老家的肖子楚(军长)等;在家的一些当权者、地主多半同日伪据点有联系;这样日、伪、顽和当权地主结合起来,破坏抗战,歪曲我党政策,对群众威胁很大,群众顾虑重重,从主观力量看:县政权刚刚建立,党、政、军的力小,干部弱;县抗联刚刚建立,只有三、四个人能工作(抗联主任刘诚同志是四三年底才到南华的);区抗联还没有建立,区委会本身很不健全;县委机关也只有十几个人。

  在这种敌强我弱的情况下,上级党及时做了明确而有力的指示,1943年3 月,平原分局书记黄敬同志和组织部长张霖之同志去鲁西南,路过南华,住在后长张村,县委书记杨锦堂同志汇报了工作情况,黄敬和张霖之同志分别作了具体指示,大意是:

  第一、敌伪军在我南华县实行“蚕食”扫荡,推行“三光”政策,企图搞垮我们的根据地,我们的对策是“敌进我进”,小部队到敌占区活动,打击敌伪,保卫、扩大抗日根据地。

  第二、南华是冀鲁豫根据地的咽喉,所处地位极为重要,一定要把这块根据地建设好;把黄河北岸和黄河南岸连结起来,巩固、扩大我冀鲁豫抗日根据地。

  第三、大力放手发功群众,实行“减租减息”,把黄河北岸濮县、范县发动群众的经验充分运用起来。

  第四、干部缺乏,要自力更生,要在工作中培养;先将现有的干部集中起来,有重点地在部分地区展开工作,等培养训练出干部来,再向外扩大发展。

  第五、靠近敌据点的村庄,要组织民兵保卫斗争果实等等。

  分局领导的指示,使我们明确了工作重点,增强了信心。几个月后,分局领导回黄河北路过南华县时,又通知县委书记去汇报执行情况(先在临河区行动起来了),分局肯定了成绩。当时,南华县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开展了“二五减租”、“二五增佃”和“二五增资”的倒粮运动。

  所谓“二五减租”,是指对大种地(包括定额租)中的地主所得而言,从他们剥削的地租中收回25%给佃户。“二五增佃”是指对小种地中的地主或富农而言,仅只以佃户所得的30%为基数,增加25%,由地主或富农补给。“二五增资”是指给雇工增加工资数,也是原工资额的(不包括吃的)25%。“二五减租”、“二五增佃”、“二五增资”都是以粮食为计算单位,从地主那里倒回前一年的应退回数量,故三者统名之曰“倒粮”,为什么不倒二年、三年前的粮呢?因当时的实际情况和党的政策,民族矛盾是主要矛盾,党的政策是削弱封建,还不是消灭封建,要求过高了,反而与抗日战争不利。

  我们贯彻分局指示的具体做法是:集中县委、区委主要力量,先在临河区搞几个重点村,培养干部,逐渐扩展,然后到岗峰、义聚区(后合并为岗义区)。重点村有较好的党支部,是很大的有利条件,岗义区的圈头村,不仅有支部,而且已出来不少干部,如杨培要、杨政民、杨忠、杨华等,又加上杨培要同志是县委组织部长,直接抓,工作细致深入,使圈头成为全县有名的抗日村庄,临河区的后长张支部力量也不小,已七、八个党员,工作也较好,在我县北边也是有名的抗日村庄。

  在发动群众中,县委还办了几期村干党员短期训练班(每期四、五天)。由县委负责人上课,讲党员基本知识和双减政策,发动群众。参加学习的数十名学员,在发动群众中起了骨干作用,后来许多人又成了脱产干部,参加了解放战争。

  在上述形势下,这里发动群众有其自身的困难和特点,与濮、范、观中心区不同。南华县的困难是由于敌伪顽力量大,群众顾虑重重,虽然迫切需要粮食吃,但又害怕;甚至于有的白天倒了粮,夜间又偷偷送回,即使我们发现了,也不容易说服,也不能用限制的办法。这不能片面怪群众落后,因为白天倒了粮夜间就有被抓走的可能,甚至于有生命危险。大郭庄一个积极分子刚一动,个别同我们联系,就被该村当权地主杀害了。

  要倒粮就要建立枪班(民兵),有时干脆先成立枪班以后再倒粮,以保卫群众果实和积极分子的安全,这就是说经济斗争、政治斗争、武装斗争一齐来,特别是同武装斗争密切结合有了成绩,群众态度转变了,认识到共产党是真为劳苦群众谋利益的,扩大了党的影响,改变了群众的看法,也有附近村的党员、群众找工作组要求去他们那里进行减租减息的。

  虽然民族矛盾是主要矛盾,但各阶级阶层对成立农会,进行倒粮,建立枪班的政治态度却很复杂,当权大地主往往暗中破坏,中农观望,少数流氓无产者游离于敌我之间,即使贫下中农中也有中立的,甚至个别“贴里”的。所以虽然倒了粮,进步群众在政治上还不是绝对优势,往往出现许多怪事,迫使我们去解决,这就形成了问题的复杂性和工作方法上的灵活性,在这条坎坷不平的道路上,南华县在上级党委领导下,依靠群众取得了胜利。

  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临河、岗义区距敌伪据点较远的村庄,基本上把群众发动起来了,初步打下了基础。在圈头、卢海、前后邓楼、高孙庄、田桥、魏楼、三拐、白庄、前后长张、小郝寨、贾庄、李村集等村庄进行了减租减息或借粮,组织起农会,建立了枪班(民兵),巩固发展了党组织,建立了党支部、党小组,发展了个别关系,如圈头,组织健全,群众的觉悟高,运动轰轰烈烈,人们称之为红色“莫斯科”。其后,在永华区的小陈庄,乾元区的吕陵店等几个村也开展了工作。

  在风险较大的地方,群众既已干起来还是很坚决的。自卫队白天站岗,民兵夜间不断巡逻,并集中在一起住宿。住宿点在一个村内也不断变化,有时若干村还组织联防,已发动的村庄与尚未发动的村庄,情绪和气氛迥然不同,(有些未发动的村庄,贫下中农也希望能早日成立农会、民兵,参加斗争)。这些村庄形成了南华的根据地和中心区。

  当时所以获得这些成绩,除分局党委指示及时,县委掌握政策较稳外,干部作风也是不能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多数干部工作深入、细致,同群众同甘共苦,以身作则,他们下牛棚同雇工、贫下中农谈心,讲抗日形势。如杨培要同志家庭是地主,他首先对他家的佃户进行工作,表明他自己坚定地站在群众一边,同家庭划清界限,及时报告他家庭的动态,暗报他家粮食埋藏地点,这对当地群众、干部鼓舞很大,党的威信极高,至今群众还高度赞扬这种干部工作作风。

  第二阶段:放手发动群众作为全县的中心工作。

  1944年秋,拔掉了对南华威胁最大的白虎集大炮楼及岗义区的高庙、刘庄、肖老家、高庄集等伪据点,群众情绪高涨,纷纷要求成立农会,建枪班,成联防,实行“双减”等。县委抓紧有利形势,满足群众要求,及时成立了由常合民同志领导的工作队向西河、德化两区发展,同临河区等一道开展工作。首先是以贾楼、翟庄为中心,恢复了白虎、一里八大庄、宋楼、黄庄一带党组织,紧接着就在这些村庄组织农会成立枪班和联防队(这些联防队发展到五、六十人,最后成为县大队一连)。1944年末,田洗文同志到县任县委书记,强调大刀阔斧地干,大胆放手发动群众,进一步明确继续发动群众是全县的中心工作,为此,在李庄集召开了全县数百人的雇、佃、贫积极分子大会,在大会上群众纷纷诉苦,斗争热情进一步高涨,会后,一个以反贪污、双减、回地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运动展开了,与此同时,县委还调整了区划,调配了干部,上级党又调来几个县领导干部,如李冰(宣传部长),胡汉文(县抗联主任)等同志,区的干部情况,记得是首先调常合民同志到永华区任区委书记,不久又调李雨田到杨镇区任区委书记。德化、西河两区的干部也重新配备,各区先在较大的村作为重点,深入工作带动全面。临河区重点村是李庄集、白虎集,岗义区的重点村是高庄集,永华区是马厂,杨镇区是五北城,基本工作方法还是开干训班,短训后回各村成农会枪班。新区枪班夜间吃饭问题有两个来源:一是摊派,每亩半斤或一斤;二是截资敌粮款。枪的来源:一是地主、伪、顽的,二是按亩派枪,大约是每50亩一支本地打枪,一顷地一枝钢枪(后来未完全执行)。

  永华区大约用了两三个月的时间,就在马厂、邢寨、海头集、崔寨、岔河头等20余村成立了3个联防队,有枪百余支,其中一部分村庄,如陈庄、马厂进行了“双减”。

  杨镇区是1945年4月间从永华划出的,成区后即成立了脱产武装——联防队,20余人。后又在五北城,小杨庄、东任寨等10余村成立了基本不脱离生产的枪班。这些枪班夜间活动,集中住宿,地点不定,情况紧急时,白天集中到区。成枪班后,在这些村庄进行了“双减”,但有的工作较粗糙,是枪班自己搞的,领导掌握情况不够。

  在这里再谈谈反贪污和回地政策问题。

  村政权贪污是普遍现象,其中多数同当权地主分不开,有的村庄就是地主当账先生(管账的先生)。反贪污实际上是在经济上、政治上打击了当权地主。反贪污以雇、佃、贫为骨干,团结的面比较广,中农,小富农、小地主中立,甚或参加。

  回地,是灾年地主用几斗粮食,典当或买一、二亩地。当时要拿同样多的粮食把地赎回来,无粮户也先把地回出,秋后还粮,实际上就是不承认灾年当卖的土地,这样,就解决了部份土地问题。

  经过以上工作,群众得到了实际利益,提高了政治觉悟,发展、壮大了党组织,加强了抗日武装,巩固、扩大了根据地。

  总之,在南华县实行“双减”群众运动的两个阶段都是成功的。1945年中央发布了“五·四”指标,满足了贫下中农的土地要求,实行了土地改革,以后在支援解放战争中起了巨大作用。

  说明:

  1、第二阶段只着重讲了永华、杨镇两个新区的情况,是常合民和李雨田回忆的。其他区和南华全面情况,如上级如何指示的,县委如何贯彻的以及执行政策方面的情况,我们知道的不多,希望当时县委委员和田洗文同志能做些全面的介绍。

  2、1984年夏,菏泽县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的同志,要我们写这方面的材料,时问己拖得很久,而写得内容不完善,草稿写得也不很清楚,现寄来供参考。

  1986年3月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