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刘嘉典。1914年生于山东省莱芜县西上庄。1932年秋考入莱芜县立师范讲习所,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2月,任莱芜县委书记,是年底调任省委鲁南特派员,负责莱芜、新泰、费县、曲阜等地党的领导工作。
抗日战争爆发后,参加了徂徕山起义,任八路军山东抗日游击第4支队司令部特务连政治指导员,5月调回莱芜任县委书记。1939年2月,任中共山东分局泰山特委组织部部长兼政治保卫局局长。8月,任中共泰山地委书记,11月兼任地委社会部部长。1941年10月兼泰山军分区政委。1942年5月,改任副书记兼社会部部长。1944年6月,任泰南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1945年9月,任鲁中军区第3军分区政治委员。参与领导组建各县地方抗日武装,开展敌后游击战争,组织指挥了多次反“扫荡”反“蚕食”斗争,为创建、巩固、发展鲁中抗日根据地,夺取抗战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任黑龙江省龙南地委书记兼独立旅政委,中共辽北省省委委员、辽北五地委书记兼独立师政委,阜新矿务局局长等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北京市总工会副主席、中共北京市委财贸部长、中共中央华北局组织部长等职。“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1974年12月3日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