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得水
原名于作海,化名于海、高得胜、刘二伦、林得胜。山东文登人。1906年5月22日生。1931年参加农民协会,1933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3月任中共文登县武装小组负责人。1935年6月任胶东“一一四”农民武装暴动东路第三大队大队长。1936年6月任中共文登县委军事委员。1937年12月24日率昆嵛山红军游击队参加天福山抗日武装起义,任抗日救国军第三军第一大队大队长。1939年3月任八路军山东纵队5支队15团团长。1940年3月任东海指挥部副指挥,9月,任山东纵队5旅14团副团长。1941年10月任东海公署专员。1942年7月任胶东军区第1军分区副司令员兼文西行署主任。1945年8月,任东海军分区副司令员兼烟台警备区司令员。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1月任胶东军区第1军分区司令员。1949年4月奉命率部渡江南下剿匪,任浙江军区第6军分区司令员。1950年起任浙江省军区后勤部副部长兼军区建筑委员会主任、安徽省军区副司令员等职。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1961年8月转业,任安徽省民政厅副厅长,安徽省第三届政协常务委员。“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入狱,1967年2月16日含冤惨死狱中,享年61岁。1979年2月19日中共安徽省委为其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相关新闻
于得水这个名字,在胶东大地上家喻户晓。在战火纷飞的年月,他出生入死,屡建奇功。他先后七次身负重伤,为建立和发展胶东革命根据地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他那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至今还在胶东人民群众中广为传颂。
1931年5月,经邹青言介绍,于得水参加了农民协会。1933年春,于得水经刘振民、于绍先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改名于海。在党组织的直接教育下,他和其他党员一起,通过武术会、农民协会等各种渠道宣传党的主张。启发教育群众,发现和培养积极分子,发展党的组织。
于得水原名于作海。1906年5月22日,出生在文登县铺集镇洛格庄一个贫苦农民家中。祖父于老三是挑脚小贩,活活饿死在烟台。父亲于连登是泥瓦匠,二叔种地,三叔是苫匠,全家13口人,生活艰难。于得水从小就跟随父兄种地、学瓦工、学编筐、编席。18岁时开始拜师学武,19岁加入武术会,早起晚睡练功,学成一身好武艺,刀枪棍棒样样精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