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年3月生,山东齐河人。中学时代接受“五四运动”的影响,追求革命和进步。1921年在山东济南参加王尽美、邓恩铭领导的马克思学说研究会,1922年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随后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在严重的白色恐怖下,从事党的地下工作。曾任中共高密县委委员兼城市支部书记,高密、诸城、周村等县邮局支部书记。1930年被捕入狱,在狱中4年坚持斗争,严守党的机密,掩护同案被捕同志。1933年出狱后,在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情况下,在莱阳、禹城、泰安等地继续从事革命活动。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马馥塘积极联络革命同志,团结抗日进步的民主人士,发起组织并领导了“泰安县人民抗敌自卫团”,率领这支抗日武装,参加了1938年1月中共山东省委领导的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任八路军山东人民抗日游击第4支队经理部主任。1938年12月任八路军山东纵队供给部部长,后任山东纵队第2旅供给部部长,兢兢业业为保证部队后勤供应服务。1942年10月任鲁中行政联合办事处副主任,后兼财政处处长、工商管理总局局长,为山东抗日民主根据地的政权建设和经济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历任鲁中行政公署副主任、主任,兼支前副司令员,鲁中区党委财委副主任兼鲁中区工商管理局局长,华东支前委员会民力部长等职。全国解放后,历任济南市委常委、济南市建设局局长兼实业公司经理、鲁中电业局局长、局党组书记。1956年后调北京,担任电力部、水电部劳动工资、物资供应方面的领导工作。1983年4月17日病逝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