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仰杜(1888—1951),山东省邹县邢村人,出生于官僚地主家庭。早年毕业于山东公立法政专门学校、京师译学馆。民国初年在山东 历任财政厅科长、山东区统税局秘书主任、山东省议会议员等职。1923年4月任山东省会市政厅总办。国民党统辖济南后,唐仰杜官场失意,居家赋闲。抗战时期,唐仰杜叛国投敌,沦为汉奸,于1939年出任伪山东省省长,积极为日本侵略者组建伪军和各级伪政权,镇压抗日军民。死心塌地的为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政策效劳。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唐仰杜被解押到山东济南,交山东省人民法院审理。1951年4月12日,被以汉奸罪判处死刑,4月29日在济南被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