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60年前结束的那场血雨腥风的战争,留给中国人民的是无尽的苦难和挥之不去的记忆。在全面侵华期间,日本帝国主义对山东人民所犯的种种罪行,其疯狂、野蛮、残暴的程度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山东社科院抗战史专家赵延庆历经多年收集整理,归纳出日军曾在山东犯下的五大罪行。日前,他向记者讲述了其中的一些细节。
血腥的屠杀 残忍的酷刑
1938年1月30日早晨,在淄川城东北锦川河畔的河东村,日军开始了疯狂的屠杀,一位逃避不及的孕妇被日军追上,腹中胎儿被用刺刀挑出。村民张京文被日军刺死后,其妻又被抛入熊熊燃烧的草垛,不足一周岁的幼子也被刀劈成两半投入火中。
从1937年9月30日到1945年日本投降,日军侵入山东的2874天中,几乎每天都有这样的惨剧发生。据不完全统计,单是山东解放区在战争中死亡、伤残、失踪的人数就达377万,占当时总人口的12.5%。
除了血腥的屠杀,日军还创造出种种花样翻新的酷刑:火烧、烟熏、开水烫,已经是“仁慈”的死法了;凌迟、摔掼、打肉靶,更加残酷;还有所谓的挂画、滚绣球、放天花,其残忍程度令人无法想象。例如日军美其名曰“照天灯”的酷刑,就是将被害人的头骨敲一个孔,然后插上蜡烛或灌注煤油,像点灯一样把人活活烧死。
“三光”政策制造“无人区”
“鬼子轻的不拿鸡毛,重的不拿碾砣,凡是值钱有用的东西,没有不抢的,带不走的就放火烧掉。”老百姓这样描述日军的“三光”政策。
在1942年冬的崂山惨案中,日军抢劫粮食30多万公斤,烧毁农具8500多件,宰杀、掠夺大牲畜1500多头,家禽38000多只,其他被抢劫和烧毁的物资难以数计。
日军的烧杀抢掠在胶东、鲁西、鲁中等地区制造了多处大大小小的“无人区”。当时在胶东海阳县的盆子山“无人区”,几乎每口井、每个湾里都有死人。索格庄村前两丈多深的一口水井填满了尸体,日久腐烂,井水变成了臭气逼人的人肉浆汤。这个村90%以上的房屋被烧毁,所有的家具杂物都被抢光、烧光、破坏光。
据统计,8年间,山东的各行业以及抗日军队和人民群众由战争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达27350多亿元(按当时的法币计算),间接损失283226亿元,死亡抚恤、救济伤残等费用尚未计算在内。
疯狂掠夺资源 残酷迫害劳工
在实行“三光”政策的同时,日军还疯狂地进行经济掠夺和劳动力资源的掠夺。
在沦陷区,日军通过伪联合银行发行60亿元的巨额伪钞,搜刮沦陷区人民的血汗,同时在沦陷区城市推行所谓“商民献金”活动。1944年9月,仅济南商会就“献金”近900万元。
日本帝国主义对山东的工矿和农业资源的掠夺也很惊人。以招远玲珑金矿为例,在日军侵占的六年半时间里,共被掠夺黄金16.5吨,折合52.8万两;白银38.45吨,折合123万多两,此外还有6226吨铜和大量的硫。
日军对山东人力资源掠夺和对劳工的迫害令人触目惊心。日军侵鲁初期,不论男女老幼,屠杀较多,后来对男性青壮年屠杀减少。日军规定,向其国内输送华工者可以得到酬金。1944年9月,高密县草坡村33岁的刘连仁和他的同乡一起,被日军强行掳去,同年11月被押运到日本北海道被逼下矿井挖煤。
奸淫妇女 侮辱人格
日军在烧杀抢掠的同时,还时刻伴随着对妇女的奸淫和种种对中国人民人格的侮辱。在济阳惨案中,一伙日军在一位王姓居民家的地洞里搜出3名妇女,轮奸后,再用军刀挑开肚子,剥下三个人的“缠足”,然后用刺刀挑起,到大街上举着狂喊:“中国女人的脚,顶小、顶小!”。驻海阳县的日军不但随时随地奸淫妇女,而且迫令缠足妇女赤脚裸体上山搬运石头做苦工,或绑住手脚吊在树上来回荡秋千。
日军对女性的侮辱挖空心思,侮辱男性人格则有过之而无不及。1942年7月,日军驻掖县的大野军曹,对高埠村的伪情报员不满意,就将他剥光上衣,然后强行将脑袋按入裤裆,直到其腰椎折断。又逼其保持姿势,满院子滚动,如果不动,就用脚踢。
化学战和细菌战
提起臭名昭著的哈尔滨“七三一部队”,大概每一个中国人都不会陌生。其实在济南,日军也有这样一个专司细菌研究、试验、生产和使用的机构,全名为“华北防疫给水部济南派遣支部”,为了保密,对外称“一八七五部队”。据军医中尉竹内丰供称,仅1943年8月,该部就9次共用11名八路军俘虏代替老鼠进行了细菌试验和活体解剖。
日军在山东曾进行过多次细菌战。1943年9月,经过了精密的准备后,日军在鲁西地区正式开始了代号为“方面军十二军十八秋鲁西作战”的霍乱作战。9月中旬,日军在鲁西的堂邑、临清等地大量撒布霍乱菌。鲁西大地灾难陡降,人们几十人、上百人一批一批地死去。据统计,有20万以上的山东人民被霍乱病菌杀害。
毒气战也是日军惯用的非常规作战方式。一位日军小队长在用毒气杀害8位山东农民后对新兵说:“这是可以向世界夸耀的日本毒气的威力。八路军使用游击战术,但是到了最后,我们有了这种毒气,就会把他们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