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12月14日—15日)
目 录
一、福山大谷家惨案概述
二、附件
大谷家惨案
日军血洗大谷家
李汝澡证言及公证书
于德江证言及公证书
谷连生证言及公证书
一、福山大谷家惨案概述
1942年12月14日,100多名日、伪军从东西南三个方向将磁山南麓脚下的大谷家村合围起来,血洗了这个小山村,杀害2名八路军战士和7名村民,重伤5人(三方综合),还有些村民也遭到不同程度地殴打或受轻伤。日、伪军还掠走了大批的粮食、牲畜、家禽、金银首饰等,大谷家陷入一片恐慌之中,史称“大谷家惨案”。
一、惨案发生的背景
大谷家村位于福山区高疃镇,东、西、北三面环山,村北为磁山,地处艾崮山抗日根据地的外围,是八路军和地方抗日武装的活动区域。
1942年冬,盘踞在烟台的日军,纠集福山、蓬莱、栖霞的日、伪军5000余人,以坐落在福山、蓬莱、栖霞交界处的磁山为目标,展开了拉网合围大“扫荡”,企图将胶东八路军主力部队和地方抗日武装围歼在磁山一带。
二、惨案发生的经过
1942年12月14日即农历冬月初二清晨,100多名日、伪军从东西南三个方向将磁山南麓脚下的福山县大谷家村合围起来,等群众得到消息时,村子四周已布满了日、伪军,人们已无处逃避藏身,就此大难临头。
8时左右,一队日、伪军进了村。村民按伪保长的要求出来欢迎,村民刘天日上前想接过日军的旗帜以示迎接,不料被日军迎面一刀捅到肚子上重伤倒地,两天后在家不治身亡。接着,日、伪军将全村的老百姓集中在村东的河滩上,剔除老人和孩子,把20余(以此数据为准)名青壮年男人集中起来,两人一组捆绑连在一起,强行拉着他们上磁山掩护日、伪军搜山,围捕八路军。当日,日军在磁山抓到了两名化装成拾柴农民的八路军战士。傍晚,日、伪军将村民押送到相邻的湘里村,与从周边村抓来的3个村民一起关在三间房子里。第二天,日、伪军把这些人押送去烟台。途经永福园村时,有两人试图逃跑,结果被抓了回来,日军用棍棒把他们打得遍体鳞伤,经大家央求才作罢。后来又用船把他们从烟台运到威海,再转乘到了青岛,集体关押在青岛的一个体育场。一路上经常是一天仅能吃上一顿少量食物,稍有不慎,就会遭到日、伪军的殴打。在青岛体育场关押着数千人,大部分是被俘军人,每天都有五六具尸体被抬出去。他们每天仅靠几小块生地瓜充饥,受尽了折磨。被抓去的人在青岛关押了20多天,后经在福山经商的大谷家籍商人安先锋出面,联络其结识的青岛九龙洋行经理,通过日军翻译的通融,这些人才被保了出来,陆续回到了村里,从而避免了发配当劳工。
日军搜山后的当天的下午,就在大谷家对军民实施了屠杀、奸淫、掠夺财物等罪行。日军将抓获的两名北海军分区某部电话站的八路军战士上衣扒光,进行拷打,再用铡刀钉把俩人的双手钉在村西一幢房屋的外墙上,整整冻了一宿。这一晚,日、伪军在这个仅有140户的村庄四处搜抢粮食、金银首饰等财物,宰杀猪、鸡、羊,并对许多妇女实施奸淫。其中,曲秀英被3名日军拖到一草棚内轮奸。全村家家被翻得一片狼藉,哭叫声不断。
第二天,日军在村后的地瓜窖内搜出两箱手榴弹和军用被服等物资,由此开始了对村民更加残酷的威逼和报复。日军在对两名八路军战士严刑拷打、逼问不出八路军的去向和物资藏匿地点后,当众用刺刀将这两名战士捅死。日、伪军又抓来了副村长王春树,逼问八路军掩埋物资的地点,王春树不讲,日军就用枪托、棍棒打,把他的上衣剥光,赤身拖到靠村边的冰冷的河里浸泡、呛水,再把他拖上岸用雪埋,把王春树折磨得几次昏死过去。日军见威逼不成,便用刺刀将他被水灌得鼓胀、冻得裂口的腹部挑开,并补上一枪,其状惨不忍睹。杀害王春树后日军仍不甘心,又抓来王春树的妻子王时氏逼问,她说不知道,就往她嘴里灌凉水,用木棍把她的上排牙全部撬掉,打得重伤致残。接着,日军挨门逐户搜捕逼问。到了谷新田家,见他身强力壮没被抓去当劳工,就将他的棉袄扒下,用木棒皮鞭抽打,直打得遍体鳞伤,气息奄奄,然后又把他拖到村外的雪地用雪埋住,用脚踩踏,致其活活被冻死。日军搜到村民李江家要抓他,李江奋起反抗同日军搏斗起来,把一个日军摔倒在地,结果被围上来的日、伪军一棒打在头上,眼珠蹦出,当即死亡。村民韩世恩被打后,愤怒的质问日、伪军“为什么打我?”结果被一顿乱棒活活打死。头天被害的刘天日的胞弟刘天月被日军打昏后,又把他埋到雪里,醒来后再打,致其重伤。在日、伪军的施暴中,谷洪香的膀子被打掉,重伤致残;谷家德被打得满脸是血,面目全非,养伤数月;一个姓葛的外乡老人(名字不祥),暂时住在该村女儿家,也被打成重伤。
第二天下午2点左右,日、伪军才停止施暴,离开大谷家村。
三、惨案造成的后果
在这场灾难中,日、伪军共杀害军民9(以此为准)人,重伤5人,抓走20余名(以此为准)年轻人,一部分村民遭到程度不同殴打或轻伤。日、伪军杀猪8头,宰杀鸡60只,掠夺金银首饰100余克,抢走粮食等一批(三方综合)。
被洗劫后的大谷家陷入一片萧条恐怖之中。时年70岁的村民李进忠看到儿子李堂、孙子李汝美被抓了劳工,因担惊受怕过度,十几天后上吊自尽。当时村民们没有粮吃,无心生产,纷纷外出逃难,投亲靠友,两个月内不敢回村,村里几乎断绝人迹;被日军奸污的妇女长期生活在屈辱的阴影中,身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福山大谷家惨案伤亡人员名录
姓名 籍贯 年龄 性别 伤亡情况
王春树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40 男 死亡
谷新田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39 男 死亡
韩锡恩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45 男 死亡
李江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50 男 死亡
刘天一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46 男 死亡
韩登云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43 男 死亡
栾汉慎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42 男 死亡
无名氏(八路军) - - 男 死亡
无名氏(八路军) - - 男 死亡
刘天月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30 男 重伤
谷家德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50 男 重伤
韩宝忠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80 男 重伤
李建文奶奶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45 女 重伤
王春生母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46 女 重伤
谷洪香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18 男 伤
王春树妻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35 女 伤
谷庆德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61 男 伤
于德川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41 男 伤
于氏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40 女 伤
谷洪仁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26 男 伤
谷中田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38 男 伤
谷永田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41 男 伤
谷广田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28 男 伤
于相和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43 男 伤
于相志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42 男 伤
于相福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31 男 伤
韩树山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30 男 伤
李云美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28 男 伤
李堂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26 男 伤
李玉汉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27 男 伤
李玉军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40 男 伤
李玉盘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50 男 伤
谷红盘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26 男 伤
王宝坚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21 男 伤
王宝祥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22 男 伤
谷红木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28 男 伤
谷红志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36 男 伤
王德义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41 男 伤
韩世荣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40 男 伤
于相友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42 男 伤
李玉钱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40 男 伤
王春禄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34 男 伤
谷书田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28 男 伤
王春尧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29 男 伤
谷治田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33 男 伤
谷修田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41 男 伤
韩锡本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36 男 伤
汪德金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37 男 伤
刘天辰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41 男 伤
王德明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45 男 伤
王宝海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47 男 伤
王德仁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42 男 伤
韩锡乐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40 男 伤
吕志文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 男 伤
王金章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 男 伤
于文功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 男 伤
韩希鹏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 男 伤
韩锡宾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 男 伤
王世进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 男 伤
谷连台父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 男 伤
无名氏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 男 伤
无名氏 福山县高疃镇大谷家村 - 男 伤
(中共烟台市福山区委党史研究室供稿 姜桂华 李艳)
主要参考资料:
1、中共烟台市福山区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共福山地方史》第一卷,中国文化出版社2008年版。
2、郑适之主编:《日本侵略军在胶东的暴行》,山东省出版总社烟台分社1989年版。
2、李汝澡、于德江、谷连生3人证言证词,2006年烟台市福山区走访调查,存中共烟台市福山区委党史研究室。
二、附 件
大谷家惨案
1942年11月中旬,侵华日军对胶东抗日根据地的马石山、崂山、牙山、艾崮山和两目山山区进行“拉网合围”大“扫荡”。12月13日,盘踞在烟台的日军,纠集福山、蓬莱、栖霞的日伪军5000余人,分七路合围磁山、磁东抗日根据地。14日(农历冬月初二)凌晨,100多名日伪军从东西南三个方向将磁山南麓脚下的福山县大谷家村合围起来,等群众得到消息,村子四周的山上已布满了杀气腾腾的日伪军。
8时左右,一队日伪军进了村。村民按保长的要求出来欢迎,村民刘天日上前想接过日军的旗帜以示迎接,不料被日军迎面一刀捅到肚子上,重伤倒地,2日后在家不治身亡。接着,日伪军将全村的老百姓集中在村东的河滩上,剔除老人和孩子,把42名(概述以20余名为准)青壮年男人集中起来,两人一组捆绑在一起,强行拉着他们上磁山掩护日伪军搜山、围捕八路军。当日,日伪军在磁山抓到了2名化装成拾柴农民的北海军分区八路军战士。傍晚,日伪军将被抓村民押送到相邻的湘里村,与从周边村抓来的3个村民一起关在三间房子里。第二天,日伪军把被抓村民押送到烟台。当途经永福园村时,有2人试图逃脱,结果被抓了回来,日军用棍棒把他们打得遍体鳞伤,经大家央求才作罢。日伪军用船把这批被抓群众从烟台运到威海停靠,然后转到了青岛,集体关押在青岛的一个体育场。一路上经常是一天仅能吃上一顿少量食物,稍有不慎,就会遭到殴打。在青岛体育场关押的数千人,大部分是被俘军人,每天都有五、六具尸体被抬出去。大谷家被抓村民每天仅靠几小块生地瓜充饥,受尽了折磨。被抓去的人在青岛关押了20多天后,经在福山城经商的大谷家籍商人安先锋出面,联络其结识的青岛九龙洋行经理,通过日军翻译的通融,大谷家被抓劳工才被保了出来,陆续回到了村里,从而避免了被发配到外地出苦力。
日伪军抓人、搜山后,于14日下午在大谷家村疯狂地实施杀戮和抢掠。他们在这个仅有140户人家的村庄四处搜抢粮食和金银首饰,宰杀猪、鸡、羊,全村家家被翻得一片狼藉,哭叫声不绝。日伪军将抓获的2名北海军分区某部电话站的八路军战士上衣扒光,然后拷打,再用铡刀钉把俩人的双手钉在村西一幢房屋的外墙上,整整冻了一宿。有的妇女在日伪军的抢掠中遭到强奸。
第二天,日军在村后的地瓜窖内搜出两箱手榴弹和军用被服等物资,由此开始了对村民更加残酷的威逼和报复。日军在对2名八路军战士严刑拷打、逼问不出八路军的去向和物资藏匿地点后,当众用刺刀将二人捅死。日伪军又抓来副村长王春树,逼问八路军掩埋物资的地点,王春树不讲,日军就用枪托、棍棒乱打,又把他的上衣剥光,赤身拖到村边的河里浸泡、呛水,再拖上岸用雪踏埋,把王春树折磨得几次昏死过去。日军见威逼不成,便用刺刀将他鼓胀的腹部挑开,并补上一枪。王春树含恨而死,其状惨不忍睹。杀害王春树后,日军又抓来王春树的妻子王氏逼问,她说不知道,敌人就往她的嘴里灌凉水,用木棍把她的上排牙全部撬掉,打成重伤致残。接着,日军挨门逐户搜捕逼问。到了谷新田家,见他身强力壮没被抓去当劳工,就将他的棉袄扒下,用木棒、皮鞭抽打,直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然后又把他拖到村外的雪地用雪掩埋,用脚踩踏,致其活活被冻死。日军搜到村民李江家要抓他,李江奋起同日军展开英勇搏斗,把一个日军摔倒在地,结果被围上来的日伪军一棒打在头上,眼珠蹦出,当即死亡。村民韩世恩被打后,愤怒的质问“为什么打我”,结果被一顿乱棒打死。头天被害的刘天日的胞弟刘天月被日军打昏后,又被用雪浅埋,看到其醒来后再打,致其重伤。在日伪军的暴行中,谷洪香的膀子被打掉,重伤致残;谷家德被打得满脸是血,面目全非,养伤数月;一个姓葛的外乡老人,暂住在女儿家,也未能幸免,被惨无人道地打成重伤。
到15日下午2时左右,日伪军才停止施暴,离开大谷家。在这场灾难中,日军共杀害我军民7(概述以9人为准)人,重伤5人,还有其他村民程度不同地遭到殴打或受轻伤。杀猪8头,宰杀鸡60只,掠夺金银首饰100余克,抢走粮食等一批。被洗劫后的大谷家陷入一片萧条恐怖之中。时年70岁的村民李进忠看到儿子李堂、孙子李汝美被抓了劳工,担惊受怕过度,十几天后上吊自尽。当时村民们没有粮吃,纷纷外出逃难,投亲靠友,两个月内不敢回村,村里几乎断绝了人烟。
(中共烟台市福山区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共福山地方史》第一卷,2008年版,第38-40页。)
日军血洗大谷家
1942年,侵略成性的日本帝国主义,在共建大东亚共荣圈招牌的掩盖下,向胶东抗日根据地大举进攻,展开合围大“扫荡”,妄图一举歼灭胶东八路军主力部队。日军所到之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给胶东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下面记述的就是日军在福山县高瞳镇大谷家村所犯下的滔天罪行。
合 围
1942年,古历冬月初七日,以盘踞在烟台为首的日军,纠合福山、蓬莱、栖霞县的日伪军,人数约5000余众,以座落在福山、蓬莱、栖霞交界处的磁山[磁山,海拔528.9米,地势险要,是烟台通向蓬莱、栖霞、青岛等县市的交通要道,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
]为目标,展开了拉网合围大“扫荡”,企图把八路军主力部队和地方武装一举围歼在磁山周围。
7日夜,日伪军分三路向磁山方向推进。沿途,日伪军见粮就抢,杀猪宰羊,吓得人们四处奔逃,惊得鸡犬不宁。
傍亮,三路日伪军在磁山会合。敌人整整忙碌了半宿,可连八路军主力部队的影子也没有找到。穷凶极恶的日军急红了眼,气急败坏地向磁山周围的村庄伸出了罪恶的魔爪。
抓 丁
日军“扫荡”扑空后,张牙舞爪,其中一股敌人直扑座落在磁山南麓脚下的大谷家村。这时,村民百姓,见四周山上到处都是敌人,跑无处跑,藏无处藏,只好坐守家门等待大难很快临头。
早晨7时许,500多日伪军气势汹汹地进了村,首先把伪保长安排出来持旗迎接的村民刘天日一刀捅在肚子上。刘倒在血泊中,因流血过多死去。接着,日伪军把村民集中在村内空场上,把年老的集中在一起,把小孩轰跑,把抓起来的青壮年用绳子捆好,押送到了邻村湘里村,关在三间房子里。第二天,日伪军用汽车把大谷家等村80多名青壮年运到了烟台,然后用船押运到了青岛,又转运东北煤窑当苦力。仅大谷家一个村,就被抓走青壮年48(概述以20余人为准)人。
血 洗
当天下午,穷凶极恶的日军又四下搜山,抓获北海军分区某部电话站的两名八路军战士,便灭绝人性地将他俩的双手,用铡刀钉钉在墙上,整整冻了一宿。这一晚,这帮禽兽不如的豺狼,除了宰杀百姓的猪、鸡、羊外,又将大谷家这个仅有140多户山村中的十七八岁至三四十岁的大姑娘和媳妇,几乎全被强奸、轮奸,人数在百名以上。
第二天早上,日军惨无人道的屠杀开始了。敌人先把头天抓到的两名八路军战士当众用刺刀捅死。接着,日军挨门逐户进行搜捕。到了老贫农谷申田家,看到他身强力壮没被抓走,就将他的棉袄扒下,用木棍皮鞭没命抽打,直打得遍体鳞伤,气息奄奄。这伙豺狼又把他拖到村外的雪地里,用雪埋住,加脚踏紧,就这样,谷申田被活活冻死。与此同时,日军在一户百姓家搜出八路军的电话机一部,就严刑逼问这个百姓,直打得他死去活来。凶残的日军抓住电话兵之后,严刑拷打,逼问八路军去向,电话兵坚贞不屈而被枪杀。日军又窜到李江家要抓李江,可这个富有正义感的李江,在张牙舞爪的侵略者面前,毫不畏惧,同日军搏斗起来。他把一个日军摔出老远,这时周围的日军端着刺刀,舞着棍棒过来,在敌我悬殊的情况下,最终死在日军的刺刀,棍棒之下。接着,杀人红了眼的日军,又到了韩世恩家,朝韩头上就是两棒,打得韩晕头转向。韩不由得心头升起怒火,严厉质问敌人:“为什么打我”,可疯狂的日军,又一顿乱棒将韩世恩活活打死。仅一天多功夫,我军民已被万恶的日军残杀7人(概述以9人为准)。
就 义
丧心病狂的日军,为要搜出八路军的物资,将副村长王春树抓住,严刑逼问八路军掩埋物资的地点。王在手端刺乃和棍棒的日军面前,昂首挺胸,大必凛然,只有一个念头:决不能让日军把物资抢走、烧毁!日军轮番拷打,只换来王春树三个字:“不知道!”直打得王气息奄奄,昏迷过去。日军们还不罢休,又把他拖到村外冰雪覆盖的小桥上,用冰凉透骨的河水将他浇醒过来,接着又毒打逼问。王还是三个字:“不知道!”凶恶残暴的日军见威逼不成,便用刺刀将他盼肚子捅开,血水顺河而下,其情景惨不忍睹。王春树就这样为保护我军物资而英勇就义。他那种视死如归,毫无卑颜奴色的崇高精神,一直受到后人的崇敬和怀念。
日军在大谷家等村洗劫后,于初八日下午两时许,窜向栖霞方向。这次,日军抓走大谷家青壮年48人,残杀我军民8(概述以9人为准)人,奸污妇女百余名,抢走物资不计其数,毁坏八路军掩藏物资的山洞3个,焚烧棉花400余斤、军用被服200多件、花椒4麻袋。日军洗劫后,大谷家村的百姓有亲投亲,有友投友,两个月内不敢回村,村里几乎断绝人迹。
今天,每当人们回想起日军在大谷家所犯下的暴行,无不切齿痛恨;对为保护我军物资而英勇献身的王春树、壮烈牺牲的八路军战士和无辜被害的群众,无不表示敬仰和痛惜。
(包敦正 陈旭光整理)
(郑适之主编:《日本侵略军在胶东的暴行》,山东省出版总社烟台分社1989年版,第210-213页。)
李汝澡证言
证人姓名:李汝澡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24.9.20
籍贯: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大谷家村
日本鬼子进我村是1942年冬月(农历)初二,当时我19岁。记得是早上8点多,我村老人在村头迎接,刘天一接鬼子的旗,鬼子以为他抢旗,接着用刺刀捅了一刀,没死,接着又捅了一刀,刘天一死了。把村里60岁以上的排出,60岁以下的集中,我就被抓,和村20几个人带到村北磁山。在那鬼子抓了两八路,当时一个在搂草,鬼子搜身,接着就打这个人。到泉眼又抓了一个,在山洞里又抓了一个,把他们绑起来。我们20几个就被抓走了,两天没吃饭,到福山给了顿饱饭吃,后又带到烟台,在监狱里住。
在烟台港上了日本的船,接着到威海,接着又拉到青岛体育场。白天在场里蹲着,也不给水喝,一顿饭吃三、四个小地瓜。那里关了好几千人,好多穿一样的服装,每天都有死人,每天都抬出去5、6个。被关了20多天,我村这20几个人被人保出来,送回来了。后来我经常去给日本修炮楼、当劳工。
我村曲秀英亲自告诉我,当时有三个日本鬼子轮奸了她,当时她对鬼子说:“我是老的”,鬼子说“不老”,把她拖到草棚,把她轮奸了,这是她告诉我的,其它我不知道,她们都不说。
证人:李汝澡 身份证号码:370611240920111
2006年12月8日
公证书
(2006)烟福证民字第1137号
申请人: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大谷家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李建波 职务:村委主任
关系人:李汝澡,男,一九二四年九月二十日出生,现住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大谷家村,身份证编号:370611240920111。
公证事项:保全证人证言
申请人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大谷家村村民委员会的法定代表人李建波于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八日向我处申请对证人李汝澡的证言进行保全证据,并称原因是日军侵华时对其村民造成重大伤害,为尊重历史、保存历史,特申请办理证人证言保全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公证员与公证处主任倪守俊于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八日在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大谷家村李建林家中,对证人李汝澡就侵华日军是否对本村村民造成伤害一事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证人证言》一份共1页,同时对证人的上述证言陈述进行了现场录像,又在烟台市福山区党史办将现场录像刻录成光盘壹套,由我公证处封存。
兹证明证人李汝澡在上述谈话过程中意思表示真实。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证人证言》的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本公证员将证言原件全文读给证人本人听,证人表示听清了,全文内容正确,李汝澡在证言原件上签名、捺指印属实,现保存于我处的录像光盘一套,所记载的内容为现场所拍摄。
附:《证人证言》的复印件,共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公证处
公证员:张红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于德江证言
证人姓名:于德江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28.10.30
籍贯: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大谷家村。
日本鬼子进村时我15虚岁,那是1942年农历冬月初二,我跑出来看,看见鬼子动刺刀刺倒刘天一,我看见害怕就跑回家。我在家听见飞机来了,在村的上空飞,一会儿又开始抓壮丁了。下午1点多钟,鬼子带着被抓的壮丁从磁山下来,来到我村住下。我家南屋住了一些鬼子,鬼子把我家南屋的家谱和供品都丢到猪圈里,一会鬼子抓了村里百姓的猪、鸡杀了,在我家煮着吃。
第二天吃朝饭的时候,我在家听到村里哭叫连天,我不敢出去。吃完中午,鬼子要走了,在我家门口排队。我出来看见大约有百十个鬼子。鬼子走了后,我看见村里有5个人被鬼子打死,当天有王春树、谷新田、李江、韩锡恩4个人死了。刘天一被刺后过了两天也死了。我还看见两个八路军装衣服被扒光,鬼子用刺刀刺死在谷鸿禧家院墙外东南角。鬼子强奸我村妇女肯定有,我在家听见叫哭连天的,但有多少人我不清楚。
证人:于德江(手印) 身份证号码:370611281030111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八日
公证书
(2006)烟福证民字第1138号
申请人: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大谷家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李建波 职务:村委主任
关系人:于德江,男,一九二八年十月三十日出生,现住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大谷家村,身份证编号:370611281030111。
公证事项:保全证人证言
申请人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大谷家村村民委员会的法定代表人李建波于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八日向我处申请对证人于德江的证言进行保全证据,并称原因是日军侵华时对其村民造成重大伤害,为尊重历史、保存历史,特申请办理证人证言保全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公证员与公证处主任倪守俊于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八日在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大谷家村李建林家中,对证人于德江就侵华日军是否对本村村民造成伤害一事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证人证言》一份共1页,同时对证人的上述证言陈述进行了现场录像,又在烟台市福山区党史办将现场录像刻录成光盘壹套,由我公证处封存。
兹证明证人于德江在上述谈话过程中意思表示真实。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证人证言》的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本公证员将证言原件全文读给证人本人听,证人表示听清了,全文内容正确,于德江在证言原件上签名、捺指印属实,现保存于我处的录像光盘一套,所记载的内容为现场所拍摄。
附:《证人证言》的复印件,共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公证处
公证员:张红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谷连生证言
证人姓名:谷连生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32.1.10
籍贯: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大谷家村
鬼子到我村来是1942年农历冬月初二,当时我12岁(虚岁)。我是小孩跑出去看热闹。我看见鬼子叫王春光、于文德搬运八路军藏的物资(军火),两个下身穿灰棉裤的八路被抓了,光着膀子被绑着。在河边看见王春树被鬼子脱了衣服,扔在冰河里打,打的不行了。鬼子让我和一个小孩把他拉起来,我俩把他拖到墙根底下,一个鬼子后来用刺刀刺了王春树三下死了。鬼子又对王春树的老婆(姓时)灌冰水,让她开口,她不张嘴,鬼子就用木棒撬她的嘴,牙都被撬掉了。我害怕跑别处,又看见谷家德满脸是血,他叫我叫他老婆来把他背回家。看见鬼子用棒子打刘天月(刘天一的弟),我听轰轰地猛打,打昏了看见鬼子用雪埋上他,一会儿他醒过来,鬼子又用棒子打他,他幸运没被打死。我还看见两个鬼子打韩锡恩,后来看见韩锡恩和李江的尸体被丢在一个草棚里。谷鸿香的膀子被打下来,鬼子一棒子打下来的。老葛也被打成重伤,我都看见了。
当时我是小孩,可以到处跑,这些都是我亲眼看见的。
证人:谷连生(手印) 身份证号码:370611320110111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八日
公证书
(2006)烟福证民字第1139号
申请人: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大谷家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李建波 职务:村委主任
关系人:谷连生,男,一九三二年一月十日出生,现住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大谷家村,身份证编号:370611320110111。
公证事项:保全证人证言
申请人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大谷家村村民委员会的法定代表人李建波于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八日向我处申请对证人谷连生的证言进行保全证据,并称原因是日军侵华时对其村民造成重大伤害,为尊重历史、保存历史,特申请办理证人证言保全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公证员与公证处主任倪守俊于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八日在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大谷家村李建林家中,对证人谷连生就侵华日军是否对本村村民造成伤害一事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证人证言》一份共1页,同时对证人的上述证言陈述进行了现场录像,又在烟台市福山区党史办将现场录像刻录成光盘壹套,由我公证处封存。
兹证明证人谷连生在上述谈话过程中意思表示真实。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证人证言》的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本公证员将证言原件全文读给证人本人听,证人表示听清了,全文内容正确,谷连生在证言原件上签名、捺指印属实,现保存于我处的录像光盘一套,所记载的内容为现场所拍摄。
附:《证人证言》的复印件,共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公证处
公证员:张红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