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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台县陈家惨案

2015-06-23 15:40:00来源: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作者:

  蒲台县陈家惨案(1944年11月24日)

  陈家村位于胜园街道办事处西,与胜园街道办事处相邻,明代洪武二年(1369年),陈氏由直隶省枣强县迁此立村,取名陈家,村中以陈、翟两姓为主,距今已有637年历史。抗战期间,陈家村共有常住人口100余人。解放后,经过长时间的休养生息,现在共有常住人口207人。

  走访取证中,我们了解到,陈家村在日寇扫荡中,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惨重,村子遭到了毁灭性破坏。1944年农历10月9日,侵华日军为做最后的垂死挣扎,高举着鲜血淋淋的杀人双手,聚集着近800人军队,由北向南展开拉网式的大扫荡。当行至陈家村时,凶残的日本军队在南边的陈家坟台子上,架起了机枪,在一个骑马军官的指挥下,日寇全部窜入村内,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村中的青年在情势危急的情况下逃到村外,村中来不及跑的老人、妇女和孩子,只能藏在草堆和粮囤里,惨无人道的日军用刺刀当场刺死了8人:

  陈丕功的祖母高氏、母亲王氏;王福亭的母亲丁氏,弟弟王领头;陈丕光的母亲商氏;翟洪生的母亲刘氏;翟希光和翟兆伦被日军活活刺死。

  伤者多人:陈树堂的母亲武氏,陈丕庭、陈丕槐的三姑,陈丕元的大姑,还有因年代久远,无法统计的多人。

  在这次惨案事件中,共造成人员伤亡11人,其中死亡8人,被敌杀害8人,伤残3人,直接伤亡8人。烧毁房屋80间,毁坏良田10亩,衣服、被褥200余件,粮食200斤,树木50株,牲畜2头,生产工具50件,生活用品6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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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