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竹庭(1911—1997)中共胶东特委委员宋竹庭为山东省乳山市夏村镇北江村人,出身农民家庭,17岁入保定志存中学读书。九一八事变后,于1931年底弃学回乡,联络邻村教师学生宣传抗日救国。193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后积极从事党员发展工作,并在牟(平)海(阳)边建立中共牟海特支,任特支书记。同年8月,中共牟海特支改建成中共牟海县委,任组织委员。11月,牟海县委遭破坏后,去莱阳、青岛等地从事党的工作。
1934年2月任中共胶东特委组织委员。5月,去青岛开展工作,先后任共青团青岛工委组织委员、代理书记。1935年1月共青团青岛工委改建为共青团山东省工委并代理中共山东省工委工作后,任山东省党、团工委组织委员。同年5月因叛徒出卖在青岛被捕。在狱中不畏强暴,开展绝食斗争,保守党的秘密。1937年10月获释出狱后,在与中共胶东特委取得联系后,组建了中共牟海临时工委并任书记。
1938年2月,为建立党的抗日武装,与王亮等人夜袭牟海育黎乡农学校,夺枪30余支,组建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第五大队,任大队政委。4月,受中共胶东特委委派,率第二大队一中队及宣传人员以胶东特委特派员的身份去栖霞、蓬莱、黄县、掖县等地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圆满完成了对地方国民党武装的收编和改编任务。
1938年9月,宋竹庭任八路军山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五支队政治部主任。是年11月,改任第五支队第十九旅政委,参加了蓬莱城和掖县保卫战。
建国后,历任国家第一机械工业部生产司副司长、农业机械局副局长,基本建设局副局长。1957年调浙江省工作。1997年4月在杭州病逝。YMG记者 邵壮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