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道之(1916-1983) 胶东军区第六师十八团政委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人。毕业于莱阳师范。后在家乡教小学。1938年4月,参加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先后任第三军新兵营连指导员、第三军政治部组织干事等职。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5月,任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五支队六十四团一营副教导员。12月,到中共中央北方局党校学习。1940年11月结业后,随八路军一一五师东进支队回到山东,任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五旅十三团政治处副主任。1941年1月,任五旅锄奸科科长。8月,调回十三团任政治处主任。参加了胶东反投降战役。1943年3月,任胶东抗日军政大学一营教导员。1945年8月,任胶东军区第六师十八团政委。9月,随部队进军东北。10月,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三支队政治部主任。12月,任东北民主联军警备第三旅政治部主任。1946年2月,调任松江省哈南军分区政委兼中共哈南地委书记。4月,兼任哈尔滨卫戍部队政治部主任。1947年1月,任北满独立师政治部主任。参加了三下江南战役。9月,改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一纵队政治部民运部长。1948年4月,任第一纵队后勤部政委。期间,参加了辽沈战役和平津战役。1949年1月,东北人民解放军第一纵队改为第三十八军。5月,随部队南下广西,参加了滇南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解放军第三十八军兵营建设处处长。1950年7月,调任空军直属政治部主任。1954年12月,改任空军第十五师政委。1955年9月,被授予大校军衔。曾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二级解放勋章。1956年6月,任解放军空军第四军政治部主任。1963年3月,改任空军第四军副政委。1964年,晋升为少将。1966年5月,调任南京军区空军政治部主任。1969年9月,任军区空军副政委。1970年4月,调任兰州军区空军副政委。1978年7月离休。1983年12月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