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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述渤海区土地改革运动

2015-06-26 09:34:00来源:滨州市委党史研究室作者:李文进 张文 赵建国

  1946年6月间,区党委开始研究贯彻“五四指示”的意见。继而确定了解决土地问题的时间、方式和分配土地的调查、分配、复查、确权等步骤,把7—8月份作为动员准备阶段,开展了思想发动、调查研究和地县两级试点工作。8月初,50多名干部组成工作队,深入到惠民市龙池区,开始试点,摸索经验。从9月份开始,土改进入行动阶段。

  10月,区党委把剿匪反特与土地改革结合进行,并把土改作为最基本的中心工作,不允许有丝毫的拖延。并且提出“人人有田种,人人得其平”,要求务必使土地转入到最迫切需要土地的贫雇农手中。

  土改工作队深入农村访贫问苦,培养积极分子,逐步把群众发动起来,集中力量打击大地主和汉奸、恶霸地主,对中小地主、开明士绅、抗日军人及干部家属等,在斗争方式和土地分配的数量和质量上给予适当的照顾,对富农的自耕土地不动,以利于反蒋统一战线和土改统一战线的建立和发展。

  至1947年4月,全区两万多村庄中有16000多个进行了土改,其余七八千个村庄(多是新收复区、边沿区及匪特活动严重的地区)也开始进行土改。全区约有200多万农民(占25%)得到土地200余万亩。在革命老区,封建势力基本上被摧垮;在抗日大反攻后解放的无棣、阳信、惠民等新区,封建势力受到相当打击;在匪徒活动严重的地区及边沿区,群众也有了初步发动。

  1947年6月以后,华东局相继发出《关于土改复查、反特、治河问题给渤海区党委的指示信》、《关于山东土改复查的新指示》,要求“必须在土改过程中完成改造党、改造干部、改造作风的艰巨任务”,“坚决把土改复查作为一切工作之中心环节”。据此,渤海区开展了土改复查工作,于8、9月份达到高潮,共斗争地主、富农、匪特等近5.6万人,93%以上的村庄基本摧毁封建势力,实现了平分土地的目标,满足了无地少地农民的土地要求。

  土改复查实行的土地平分政策,即中农的土地不动,把地主和富农的土地全部没收,按贫雇农和地主、富农的人口实行平分。这是土地政策相比前一阶段新的变化。同时,由于解放战争的胜利推进和广大干部领导土改经验的积累以及边沿地区武装斗争和剿匪作战胜利的配合,不论在广度和深度上,土改都有了新的发展。

  据对原惠民地区所辖12个县的统计,土改前贫雇农人均只有一亩五分地,土改后达到三亩八分八,接近中农人均占有四亩一分的水平;富农由土改前人均占有九亩地,减少到三亩九分;地主由土改前人均占有二十四亩地,减少到二亩八分左右。基本上实现了“中间不动两头平”的土地分配政策,既消灭了地主阶级,同时也消灭了赤贫这一历史现象,渤海区土改取得了伟大胜利。

  1947年7月17日至9月13日,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开全国土地会议,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为贯彻全国会议精神,渤海区党委召开了土改整党会议(又称土地会议)。自1947年10月8日到1948年2月25日,会议时间长达138天。这期间,区党委和地、县委的主要领导同志集中开会,全区土改复查工作基本停止。只有华东局组织的一个土改工作团,在惠民、阳信两县继续进行土改复查工作。

  土地会议结束后,区党委组织了由中央土改工作团、华东局土改工作团为主,当地部分地、县、区、村干部参加的70余人的“老区结束土改实验工作团”,进驻阳信县沈庄、张集村一带,开展结束土改和建乡实验工作。从中央来的徐冰、张琴秋、张晓梅、张勃川、曾彦修、于光远、史敬堂、贾琏、毛岸英、曹轶欧等十位同志参加了工作团。从1948年3月开始到10月结束,实验工作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划阶级、定成份,落实土地政策,调整土地,结合整顿基层组织,建乡建政,为以后结束土改和建乡工作提供了较好的经验。

谁解决土地问题,谁就会赢得农民,谁赢得了农民,谁就会赢得中国

  渤海区土地改革是党在解放区领导的又一场重要的群众运动,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使广大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摧毁了封建统治,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土改中,广大农民在党组织的领导下,通过算账诉苦,同地主阶级展开面对面的斗争,深刻地揭露和控诉他们压迫剥削贫雇农的种种罪行。据当时一、二、三地委和四地委三个区的统计,共斗争地主、富农等55755户。其中,原惠民地区所辖的12个县,斗争地主8593户,占地主总数的47%;斗争富农2174户,占富农总数的11.6%。对反动的地主恶霸和汉奸匪特进行了坚决镇压,使封建地主阶级昔日威风一扫而光,翻身农民扬眉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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